七十年代,「兩個就夠晒數」很成功,但30年後,李麗珊在廣告的一句「原來養一個小朋友要400萬」,完完全全打挎了家計會的口號。
我出世的年代,絕對不需要這個是天文數字。不過,現今養兒的確很貴,很多雙職父母,為了頭家,供樓、供車、供姐姐、供子女上興趣班補習班,唯有叫自己埋頭苦幹努力賺錢(或生少一個甚至索性唔生)。
前陣子民間吹起一陣「家庭友善僱傭政策」風,新聞報紙大肆宣傳很多企業有人情味,很體恤雙職父母,有提供彈性工作、home office(在家工作),又改善泵奶房甚至設立託管服等等。不過一講落實的政策,連法定三天男士侍產假都要如此「從長計議」,足見僱主一方有幾大阻力。
我家的小BoBo快兩歲,我和老公為了家庭新成員曾在各自公司遇上了種種的疑問和遭遇:
- 彈性上下班時間
終於9月起,小BoBo考入全日際N班,我可以帶他返學後回復準時返工,快將結束與人事部一年零九個月「問長問短」的角力。
- 減少工時
老公聽完後說世態好炎凉,十年來的長工會被迫變成如此沒保障的兼職工,故沒有申請。
- 在家工作
- 無薪假期
我與老公自各職的公司並非跨國大企業,又不是標榜「家庭友善」僱主,我有身孕時公司亦很照顧體諒,容許我上班時集乳或因湊仔臨時請假等等。我自問不 是公司挽留的專才,故此也不奢望公司給予額外的援助,但過程中的溝通態度才是問題的重點。感覺上管理層並非存心雕難,反而人事部按本子辦事、墨守成規(少 做少錯)的處事,加上公司的風氣(利用人事規定的漏洞)才壞了事,容易令雙方在人事政策的討論中引起不必要的誤會。
就算有家庭友善政策,但無法律約束力,亦鮮少有僱主主動按規行事,最終導致在職父母保障及支援不足,形同虛設。
我明白要做到員工心目中「家庭友善」的僱主絕不易,無可避免增加公司的營運成本,尤其是對中小企更加是百上加斤。
家庭友善僱傭政策:http://www.labour.gov.hk/tc/public/gpm_1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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